机构职能

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

综合处

负责人:洪帅军 副处长(二级主任科员)

电   话:0576-89007820

负责委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后勤、财务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委机关信息化建设。承担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党工委会和委主任办公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维护稳定等工作。

 

改革发展处(挂政策法规处牌子)

负责人:徐冰 处长(一级主任科员)

电   话:0576-89060974

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研究提出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的政策建议。承担机关法律事务和信访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法治建设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等工作。承担指导监督地方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研究提出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布局结构整体规划。审核所监管企业的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所监管企业布局结构调整和创新发展。承担所监管企业投资事项监督管理。审核所监管企业主业范围。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的政策建议。审核所监管企业合并、分立、重组、改制等重大事项。审核所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章程。指导推进所监管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承担所出资的多元投资主体企业国有股东职责有关工作。

 

产权管理处(挂财评分配处、稽查办公室牌子)

负责人:邵翎峰 (副处长)

电   话:0576-89060328

研究提出完善国有产权管理的建议,起草企业国有产权管理制度和办法。承担所监管企业产权登记、转让、划转、处置等工作。依法依规承担所监管企业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及发债方案。负责股份公司国有股权的管理工作。监督、规范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指导所监管企业资产证券化工作。研究提出所监管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意见和措施。负责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指标体系建设。负责全市企业国有资产统计分析及所监管企业经济运行分析。承担所监管企业财务预决算有关工作和清产核资、资产损失核销工作。指导所监管企业风险管控,指导所监管企业加强基金等业务管理。分类完善所监管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拟订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激励办法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国有企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政策建议,拟订所监管企业收入分配办法,调控企业工资分配总体水平。规范所监管企业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和职工福利保障。承担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决算编制和执行等工作。负责市属企业董事会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对市属企业董事会、董事的评价工作,负责市属企业外部董事的聘任、解聘。

其中稽查办公室

负责人:曹洁冰(主持工作)

电  话:0576-89020932

负责督办和核查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对共性问题组织开展专项核查,组织所监管企业开展国有资产重大损失调查和违规经营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工作,提出有关责任追究的意见建议。督促所监管企业加强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属企业监事会建设工作。承担委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党建工作处

负责人:金灵波(党建工作处负责人)

电   话:0576-89060311

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全市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市属企业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市属企业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等党的建设工作,指导市属企业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和企业文化建设、宣传工作。指导县(市、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协助开展中央、省所属在台企业党建工作。联系市属企业工会、青年、妇女工作,指导市属企业统战工作。负责或协助开展市属企业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人员管理工作。审核所监管企业财务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人选。指导国有企业完善公司治理结构。负责市属国有企业机构编制、人事和劳动用工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市属企业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训工作。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党的建设、群团、工会、政务公开、信息、对外宣传、新闻、宣传思想政治工作。 

 

下属事业单位: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

负责人:金灵波(台州市国有企业改革发展中心主任)

电   话:0576-89060311

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国资国企改革调研,协助制订重大改革政策及贯彻实施。(二)负责国有资本运行分析工作,承担国有资本运营监测及分析报告撰写。(三)负责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委派监事的服务保障工作。(四)承担国有企业党建研究工作,协助开展国有企业党建、人才服务工作。协助开展国有企业工会、青年、妇女、统战等服务保障工作。(五)完成台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任务。